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(0107190)(京ICP040090) 记者韩宇 财政部11月1日发布消息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《关于黄金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。 《公告》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。适用时间以实物交割发生时间为准。 《公告》明确,2027年底前,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、上海期货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交易所”)进行金本位交易,免征增值税。会员单位或客户的卖家已转移标准金的销售。若仓外无实物交割,则变更免征增值税;如有仓外实物交割的,区分使用金本位投资和非投资,按规定适用增值税退税政策,并适用增值税排除政策,买方按6%的减征税率征收进项税。陕西巨峰投资信息有限公司高级投资顾问于晓明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相关税收政策可能会吸引投资者尤其是大额资金向交易所集中,增加流动性和对交易所定价的影响力。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这一政策也可能对市场结构产生影响,现场交易的地位可能会得到加强。从长远来看,这将继续支撑我国黄金发展提高市场国际竞争力和定价能力。 《公告》明确,纳税人不通过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的,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。据了解,普通消费者购买黄金饰品品类中的“实物黄金”时,零售价通常包含增值税和消费税。业内人士预计,这一政策对黄金珠宝消费的直接影响有限。于晓明认为,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,可能更倾向于参与以银行为代表的中间型交易所产品的黄金投资,比如共同基金、黄金ETF(交易所开放式指数基金)等。 (编辑:何鑫)